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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各地政策
近日,新疆電力交易中心發(fā)布了《新疆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(2.0版)》。細則提出,初期綠色電力交易的組織方式以雙邊協(xié)商為主,條件成熟后,開展掛牌、集中競價等交易,可根據(jù)市場需要進一步拓展,應實現(xiàn)綠色電力產(chǎn)品可追蹤溯源。綠色電力交易價格由市場主體通過雙邊協(xié)商方式形成,條件成熟后增加掛牌交易、集中競價等形成方式。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的售電公司購買綠色電力產(chǎn)品,通過電力零售合同銷售給有綠色電力消費需求的用戶。鼓勵售電公司提供綠色電力套餐。
詳情如下: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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