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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各地政策
《重慶市空氣質(zhì)量持續(xù)改善行動實施方案》印發(fā),要求到2025年,全市PM2.5濃度下降到31微克/立方米;到2027年,全市PM2.5濃度控制在31微克/立方米以下。全市消除重污染天氣。氮氧化物、VOCs完成國家下達的總量減排目標。
到2025年,建設(shè)環(huán)??冃級、B級企業(yè)150家;到2027年,環(huán)??冃級、B級企業(yè)達300家,累計建成綠色園區(qū)35個、綠色工廠420家。
到2025年,短流程煉鋼產(chǎn)量占比保持在15%以上;到2027年,形成3個全國重要的先進材料產(chǎn)業(yè)集群。
到2025年,建成集中噴涂中心、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、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“綠島”項目20個;到2027年,建成“綠島”項目30個超充行動計劃。到2025年,全市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不少于70萬輛,高速公路服務(wù)區(qū)快充站覆蓋率不低于60%,中心城區(qū)公交車和巡游出租車純電動化占比達到40%,建成2000座超級快充站、4000個超級快充樁;到2027年,中心城區(qū)公交車和巡游出租車純電動化占比達到55%。
到2025年,完成100家企業(yè)VOCs治理提升;到2027年,完成200家企業(yè)VOCs治理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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