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廠、園區(qū)、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商場……山東將建設這10類“無廢細胞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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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各地政策
  據(jù)山東省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專項小組《關于開展山東省“無廢細胞”建設工作的通知》,“十四五”期間,山東將在全省培育一批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高質量省級“無廢細胞”,建設對象包括“無廢工廠”“無廢園區(qū)”“無廢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”“無廢社區(qū)(村莊)”“無廢商場”“無廢飯店”“無廢學校”“無廢醫(yī)院”“無廢機關”“無廢景區(qū)”等10類,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有效期三年。
 
  下面是原文↓
 
  山東省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專項小組關于開展山東省“無廢細胞”建設工作的通知
 
  各市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領導小組(專項小組、工作專班),省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專項小組各成員單位:
 
  為推動形成綠色發(fā)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大力推進山東省“無廢細胞”建設工作,根據(jù)《關于印發(fā)〈“十四五”時期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實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環(huán)固體〔2021〕114號)、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山東省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魯政字〔2022〕130號)相關要求,現(xiàn)將山東省“無廢細胞”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 
  一、工作目標
 
  通過開展“無廢細胞”建設,深入踐行“無廢”理念,倡導形成綠色發(fā)展方式和生活方式。“十四五”期間,在全省培育一批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高質量省級“無廢細胞”,總結凝練可復制、可推廣的建設模式,提升全省“無廢城市”建設水平。
 
  二、建設對象
 
  包括“無廢工廠”“無廢園區(qū)”“無廢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”“無廢社區(qū)(村莊)”“無廢商場”“無廢飯店”“無廢學校”“無廢醫(yī)院”“無廢機關”“無廢景區(qū)”等10類。省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專項小組辦公室(以下簡稱省無廢辦)會同省有關部門、單位制定省級“無廢細胞”具體評價指南,各市結合區(qū)域實際,指導建設單位對照指南,建設省級“無廢細胞”。對于建設成效特別突出,發(fā)揮引領帶動作用的單位,評選為省級優(yōu)質“無廢細胞”。
 
  三、評價程序
 
  省級“無廢細胞”評價流程為縣級初評、市級評價和省級認定。暫無省級評價指南的“無廢細胞”建設類型,各市可自行組織制定評價指南,報省無廢辦備案。
 
  (一)縣級評價。申報單位根據(jù)建設成效,每年2月底前(2024年在5月底前)提交“無廢細胞”評價申報表(附件1)、“無廢細胞”建設承諾書(附件2),以及評價指南中要求的評分表和支撐材料至各縣(市、區(qū))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門。各縣(市、區(qū))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門組織相關主管部門于每年3月15日前(2024年在6月15日前)完成初步評價,并將通過初步評價的“無廢細胞”名單及相關支撐材料報市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領導小組(專項小組、工作專班)。
 
  (二)市級評價。各市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領導小組(專項小組、工作專班),組織相關主管部門開展審核工作,審核結束經(jīng)公示無異議后,根據(jù)評價賦分情況,按推薦順序形成省級“無廢細胞”推薦名單,于每年4月底前(2024年在7月底前)報送至省無廢辦。
 
  (三)省級認定。省無廢辦組織省有關部門、單位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,對符合條件的,認定為省級“無廢細胞”。對特色亮點突出、引領帶動作用強的,推選為省級優(yōu)質“無廢細胞”。省無廢辦負責公布省級“無廢細胞”名單和省級優(yōu)質“無廢細胞”名單。
 
  (四)動態(tài)管理。“無廢細胞”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有效期三年。在有效期內出現(xiàn)不符合認定標準問題的,將予以撤銷。
 
  四、有關要求
 
  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“無廢細胞”建設是“無廢城市”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,各市要高度重視“無廢細胞”建設工作,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統(tǒng)籌部署,協(xié)作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積極做好“無廢細胞”的建設、申報、認定、管理等工作。
 
  (二)強化資金保障。各市應將“無廢細胞”建設納入年度工作重點,在政策、資金上給予一定傾斜,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,拓寬資金來源渠道。對認定為省級“無廢細胞”的單位,在項目審批、金融信貸等方面給予優(yōu)先支持。
 
  (三)加大宣傳引導。各市要創(chuàng)新宣傳方式,豐富宣傳手段,做好“無廢細胞”建設宣傳工作,提升群眾參與度和獲得感。及時發(fā)掘“無廢細胞”建設工作中的特色、亮點,充分利用廣播電視、報刊雜志、互聯(lián)網(wǎng)等各類媒體平臺開展多渠道、多形式宣傳報道,發(fā)揮省級優(yōu)質“無廢細胞”的帶動和引領作用,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。
 
  (四)嚴格監(jiān)督管理。對通過認定的省級“無廢細胞”,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每年對照評價指南開展檢查,對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及時進行提示、約談和限期整改,確保建設質量只升不降。各市于每年12月底前將檢查情況報省無廢辦。
 
  2024年3月24日